另外,被洛明干掉的那两支商队的货物,也被他“找到”了……到时候把它们送回城里,问失主索要一笔幸苦费,连找地方卖掉这一步都可以省下。
可以说,这一次是大丰收。
虽然洛明在巴吉纳城敲了那些大户一笔,但他们在知道这笔钱要不回来之后,也就捏着鼻子认了,甚至有人已经开始自欺欺人,觉得这钱花得其实很划算。
没错,就是自欺欺人,毕竟比起天天为了花冤枉钱而愤愤不平,倒不如看的开点,觉得这笔钱花的值,然后就可以笑口常开——人类就是这样现实的动物,大多数人在无法反抗,又没有受到承受不起的损失的情况下,就会迅速变得顺服。
尤其是当洛明带着一车豺狼人的脑袋回来的时候,更是让普通的市民普遍叫好,而那些被敲了竹杠的大户也被震慑住,只能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咽了。
“我们这次出去,只是为了围剿豺狼人的,但看到那些被劫掠走的货物,我们没有将它们放在那里不管,或是偷偷运走卖掉,而是辛辛苦苦地将它们运了回来。”
洛明在市政厅的正中,对着一众市民代表们侃侃而谈:“虽然我也很乐意将这些货物物归原主,但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得让我的弟兄们感觉到这一趟辛苦是值得的。
哪怕是背货的杂工都该有他的工钱,我们将那些货物从遥远的地方拖拽回来,也应该得到相应的报酬。”
那些大户虽然面色难看,但还是答应了洛明的这最后一个要求——反正能把这个灾星送走,还能把原本已经丢失的货物拿到手,再出点钱也不算什么了。
当然了,一小部分价值较高的货物,洛明算是私吞了,等到远离这里,就出手卖掉——但这些家伙一时肯定查不清,就算查清了,也不会为了这点货物和洛明翻脸。
坐在回程的船上,其余人等在酗酒谈笑,挥霍着拿到的酬金,而洛明则在舱内,由一小苍炎照明,在羊皮纸写着自己这次的所作所为,当然,是经过一点春秋笔法的修饰的。
而在最后,他面带笑意,然后又换上了一副庄严肃穆的面孔,举起鹅毛笔来,用端正的字体写下:
“此次各类敲诈所得收入中,我将上交两百金币,补充今年巴吉纳城少交的那部分赋税,也算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吧。而豺狼人已经灭绝,不可能再被当做借口来拖延缴税。
若是那些不法商人下次还想着找其他借口拖欠、少交税款,那就请公主放心地用我的名字去警告他们吧。这一次本人的手段并不十分光明,但震慑贼子正需要这种手段。”
如果是中央集权程度极高的王朝,洛明又只是一个官员的话,恐怕干了这件事,虽然是奇功一件,同样也算大祸临头,很可能被皇帝老儿给卸磨杀驴,事后扔出去给那些利益被侵害的家伙们消气。
但在如今的公国,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
洛明相信公主也一定会为他叫好,甚至对他会更加器重。
天朝古代是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而公国,则是王室和诸多忠诚的贵族共治国土,至于不服王化的自治城镇嘛,就算被算进“非国民”也不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