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我打扮得漂漂亮亮去相亲了。
自从我二十三岁之后,我老娘给我安排过无数次相亲,可我经常半路跑走或者根本不去,就算乖乖到场,也说两句话就走,基本上没有很正式很认真的相过亲。
我老娘被我的行为气到半死,可她的淫威就是在这件事上一直无法发挥作用,因为我特别不喜欢这种和未来的老公相遇的方式,这颠覆我心中从少女时代起就开始的爱情想像。
爱情应该是突发的、偶然的、像雷电一样,你无法知道它在何时出现、劈向哪里,也无法安排,我一直是这么想的,所以对相亲非常排斥。
可是兔妈的一席话惊醒了我这个梦中人,我得多接触男人,带着交朋友的心态,学习和男人如何相处。
“万一遇到一个比林泽秀更合你心意的人呢?”她说。
但我却并不觉得有这个可能,我活了二十九年了,第一回遭遇了传说中的一见钟情,不大可能连着两次出现这种情况,那样会精神错乱的。
今天和我约会的对象,就是贝贝说的那个韩国人,叫朴英俊,二十五岁,还在本市的一所有名的大学读书,据说是一家韩国大企业的少东。贝贝一再向我保证,朴英俊同学找中国女孩当女朋友不是要找人免费练习汉语,而是真正想娶中国女人当老婆的。
对这个我倒不是特别在意,说句实话,虽然林泽秀一直不找我,让我感觉很沮丧、很挫败,但我既然已经千方百计进入了CES,当然不会善罢干休,现在心里一想起他就热乎乎的。我同意相亲,不过是观念转变了而已,并不是说我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梦想。
我一个这么纯洁正派的女子,做出这种一脚踏两船的事也是经过一番挣扎的,不过最后还是强大的邪恶战胜了弹性的正义。
因为没有特别期待,自然心里放松,所以我差不多是蹦蹦哒哒到了贝贝指定的地点,就是离我家不远的一个小花园内,很奇怪的有一种小时候参加学校组织的春游感觉。
打老远的,我就认出前方男人正是朴英俊,从他那身韩式的扮相,还有在这么热的天,也要一手插裤袋,一手打伞,那么多荫凉的地方不待,非得站在大太阳下摆POSE的行为来看,必是此人无疑。
之前贝贝非要我晴朗的天气中拿着一把雨伞,他说是见面时彼此相认的标志。那雨伞骚包得很,白底,上印了好多红心,和朴英俊拿的那把一样。
我以奇门遁甲的方式曲线迂回的向韩国人靠近,目测了一下此人的质量。他外表看来还不错,发型衣着都很精致,人长得也可以,身高嘛在一七五左右,总之外形也算是优质,就不知道内在品质如何。
上前一搭腔,他眼神肆无忌惮的打量了我一番。
我很坦然,人是英雄钱是胆,我虽然不是英雄,口袋里也只有找我老娘要的三百块钱,但女人家只要打扮得漂亮,底气就会很足。昨天我管我娘要钱的时候,她听说我要相亲,一高兴给了我两千块,后来看我眼里闪烁着狼性光芒,生生又给扣掉了一千五,今天早上我又花了两百填满了我的冰箱,目前全部家当都带在身上了。
今天我穿着JammeiChen的雾灰色露肩蓬裙,Himalia的耳环,Valentino白色蕾丝高跟鞋,如果没有翻我的Trussardi蛇纹手包,根本不会知道我钱包瘦弱的程度,以及我裸奔的可怜信用卡,我这种人就叫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外表的光鲜掩盖了我是赤贫阶级的现实。
而就是这我种超龄、贫穷、姿色一般、没有才华的女人却看中一个业余时间当当广告模特的帅气亿万富翁,听说还是留过洋的,我居然还付诸行动去追他,真是疯得不一般,当初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稀里糊涂的就这么做了,现在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我们找个地方喝点什么吧?”朴英俊说话了,虽然语音生硬,倒是地道中文。从他的目光中我看得出,他对我似乎很满意,有进一步交往的愿望。
我有几分高兴,毕竟给一个才二十五岁的、条件还不错的男人一眼看中也满足了点虚荣心,于是我点点头,“去哪儿呢?”
“金萱吧。”他随口而答,似乎早就想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