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都古蹲在壕沟里,在他们这个位置,一抬头,便能清晰地看见几百步外的高大巍峨的徐州城,不能再往前了。
宋这狡滑得很,在城下一百多步远近的地方,宋人点燃了一堆一堆的篝火,将这片区域照得跟白昼一般,想要潜伏在那个区域,单个的人还能想些办法,但大部队就想也不要想了。
先前已经有斥候摸了过去,已经确认了,对面壕沟里已经没有了敌人,看来他们也明白在城外再也挡不住大辽了所以缩回到了城里。
胡都古是冲在最前面的那一批人,俗称敢死队,先锋队,一般而言,都是伤亡最大的部队。一场大战打下来,十个之中,能活下来三四成,就算是不错的了。
如果有办法,胡都古当然不想来这样的部队,可是谁让他胡都古家里,卷入到了早年的耶律喜叛乱中呢?家里长辈都死了,胡都古是这个家里年纪最大的人,家里有女人,还有孩子。
想要让家里人过上正常人的生活,那他只能拿命来拼,死了,家里人可以因此得到赦免,如果不死,那当然更好,进了先锋营而不死的人,升官也一般快得很。
听到炮响,听到弩机的声音,什么也别想,埋头往前冲。这是有经验的前辈对他的耳提命面,跑得慢,死得就快。
当然,跑在前头死得快得也有,这是一个机率问题。
仔细地检查着鞋子,衣裤,所有散开场的地方,胡都古都用绳子或者麻布将其扎了起来,他们这些人,可不像身后的皮室军,属珊军,还有全套的盔甲。
先锋营里所有人的装备,都靠自己。
胡都古有一顶铁盔,身上穿得是纸甲,他家以前在辽国,就是做纸甲的,纸甲比铁甲轻,真正好的纸甲,防护性能并不比铁甲差了,只不过纸甲怕水而已。
天不下雨,纸甲的好处还是很明显的,轻,能够跑得很快。
真穿一身大几十斤的铁甲,想要跑得很快,那就是妄想。
时间在一点一点的推移,胡都古坐了下来,伸长了腿子,从怀里掏出一块肉脯,缓缓地嚼了起来。这是他上一战的时候,杀死了一个宋军之后,从对方身上搜出来的,味道很好,不但有盐巴,似乎还用了香料。
宋人真是奢侈。
这一战打赢了,只要不死,自己便能脱出先锋营,接下来说不定还能当一个百夫长啥的,那就能从宋人这里抢不少好东西了。
家里几个小子不用理会他们,得自己去挣饭,但几个姑娘要嫁出去,嫁妆就绝不能少,否则去了夫家,抬不起来头。
辽军已经做好了攻击前的最后准备。
而在城头之上,看起来平静的表面之下,却是暗流涌动。
张任张开的嘴巴,一直便没有合扰过来。
长长的城墙墙垛之后,马面之后,箭楼之上,都摆满了青铜火炮,而在城下,每隔数十步,便有一台巨大的投石机,而这些投石机现在投掷的可不是石头,而是被点燃的火药包。当然,还有那些强弩,每一支强弩之上,都被绑着一包炸药。
“你是一个福将,我这么多年来见过的最有运气的一个将领!”高迎祥丝毫不掩饰他为什么把张任给弄到了这里来,“虽然一切尽在掌握之中,但是我还是要沾沾你的运气。”
张任无话可说。
要是换个跟自己地位一样的家伙,自己必然是饱以老拳,但眼前这个人的地位,比自己高得不是一星半点。
“别一副委屈的样子。”高迎祥瞥了一眼张任:“运气,也是实力的一种。”
“啥时候开始?”张任道:“按照先前的布置,我觉得您是准备把这块地皮全都翻过来吧!”
“当然得翻过来!”高迎祥哈哈大笑:“在那片区域里,隐藏着至少三万辽军最精锐的部队,灭了他们,辽人的脊梁骨也就断了,这场战事,基本上可以划上句号。你别着急,以后有的是你建功立业的时候,接下来要把辽人一口气赶出去,这可不是短时间内能完成的事情。”
“我不急!”张任笑道。
“这样才好,你升官已经够快了,全军最年轻的指挥使,也就比萧太师晚了一点点,知足吧,再不把功劳让给别人一些,就会让人嫉妒了。这对你以后的成长可不利!”
“多谢大将军教诲!”
“你是官宦之家,这些道理,想来自小就是懂得,倒敢不须我教!”高迎祥笑着抬头看了看月色:“要开始了,期待吗?”
“当然!接下来的一幕,必然会是划时代的。”张任站得很是端正。
高迎祥笑着提起了面前的一对鼓槌。
在他的面前,有一面巨大的牛皮鼓。
高高举起,重重落下。
咚的一声响,打破了夜空的寂静。
随着这一声响,昏暗的徐州城头,霎那之间亮起了无数火把,将城头照得一片透亮。与城下百余步外的那些篝火的光亮连成了一片。
连绵不断的鼓声响了起来,伴随着鼓声的,是城头之上骤然喷出的团团火光。
三更三刻时,宋军突然率先发起了攻击。
眯眼候寐的乌都古在听到鼓声的那一刻,下意识地便翻身而起,提起手里的长矛,猫着腰便向前冲去,受他的影响,这条壕沟里所有人都跟着他,用最快的速度向前奔跑。
乌都古的这个下意识的举动,救了他的命。
因为他刚刚离开先前的位置,投石机投掷出来的火药包,便落在了他们这片区域,霎那之间,火炮和浓烟便将那片区域完全覆盖。
高迎祥集结了数百门火炮,投石机,强弩,将这一片区域作了详细的划分,把任务分到了每一门炮,每一台投石机,每一台弩机之上,这些武器,必须把分配给他们的所有的炮弹、火药包尽数地射将出去,打在分给他们的那一片区域之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