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对着的金锋浑身僵硬,整个身子都麻了。
呆呆的盯着眼前的牛大肠,足足三秒。
猛地间,金锋扭转过头,望向这个男人。
刹那间,金锋就如被十万伏的高压电击中,身体跟筛子里的黄豆一般不停的颤抖。
两张嘴皮不停的蠕动,牙关都在打颤。
“丹……丹……”
“丹……哥……”
“丹哥……”
金锋艰难的想去抬脚,身子却有万斤重,就是迈不起来。
哪怕一点点,也都动不了。
一阵阵冷入骨髓的冰冷和一阵阵电击般的抖动让自己难以呼吸。
“丹哥——”
对面的男人一幅很惊讶的样子。
见到金锋的瞬间,男人猛地睁大眼,全是震惊和不信。
紧接着这个叫丹哥的男人猛地上前两步。
“嘭!”
一声响,丹哥手里的蛇皮口袋坠落在地。
震惊之后,丹哥紧紧凝视金锋,眼中充满了惊喜和意外。
还有那最期盼的真情流露。
薄薄的嘴唇紧紧的倔强的抿着,眼睛里在这一刻全是久别重逢、无声胜有声的情意。
“锋子!”
这个男人足有一米八出头,身体却是瘦得跟皮包骨一般,但却盖不住那山一般宽厚的肩膀。
剃着光头,眉毛粗重且黑,鼻梁大而适中,一双黑仁般的双瞳在惨淡的路灯下闪动着宝石般耀眼光芒。
那是金锋最熟悉的眼神。
金锋的视线移动到丹哥的手,瞬间,金锋一行泪不争气的滚落下来。
单薄的背心露出来的是一双长长粗粗的手。
粗糙而又黝黑,满是厚厚的老茧。
丹哥下半身穿的是一条宽松的七分裤,那是自己去年买给他,荷花池批发的,二十块一条,已经洗得发白。
当金锋看得丹哥一双脚的时候,紧紧的抿着嘴,咬着牙,脸上狰狞而愤怒。
那是一双兀自还冒着血泡的脚。
四十三码的凉鞋早已断了几节,有一只鞋半边都已脱落。
黑黑的脚的脚下,还沾着黑黑乌黑的淤泥。
一刹那。
金锋猛地仰起头,死死的咬着牙,不让自己流泪。
一瞬间。
金锋啊的一声大叫,冲过去,一把抱住这个男人。
单薄而瘦弱,瘦骨嶙峋,瘦得皮包骨。
这一刻,金锋却抱着了一座山。
就是这个男人,当年手拿剔骨刀站在小屋子前,身上背着塑料桶,塑料桶里是满满的两桶汽油。
面对阳家几十号人的围攻,这个人面不改色,戳破汽油桶,一只手拿着打火机,一只手紧紧的握着剔骨刀。
“谁动我兄弟,一起死。”
所有的混混都被吓得屁滚尿流,有的直接大小便失禁。
当时,金锋就躺在小屋子的床上,全身是伤。
金锋望着窗外的丹哥。
那就是一座山。
就是这个男人,为了自己顶了五年的罪。
就是瘦得皮包骨头的男人,扛起了一切,撑起一片矮矮的天,遮住了这个风雨飘摇破碎的家。
从十八岁到现在,一个男生最宝贵、最青春的五年时光。
两千天的牢狱生涯,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痛苦的煎熬和折磨。
这是四兄弟里的老大。
张丹!
瞬间,时间停止!
一滴滴滚烫的水滴滴在金锋的后颈,滚烫而热烈,张丹的身子颤抖,也流下泪来。
“丹哥。你怎么会?”
“提前放了?!”
“对。表现好,提前放了。三个月。”
“那你……你应该通知我们啊。”
“我们去接你。去接你啊。”
“接什么接?没那必要。你们好好的挣钱就行。”
金锋从包里掏出烟一股脑的塞在张丹手里,傻傻的笑着,看着张丹,心痛不已。
张丹是从大佛城走路回来的,一路走,一路问,整整走了两百公里。
整整走了一天一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