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迹可疑,都带回去,细细盘问,胆敢顽抗者,杀。”
听到这么一句,刘启升就知道,自己错了,行贿这种事,看起来简单,但学问却深,他们这些年轻人,生在大秦,长在大秦,对于这种事,更是外行中的外行,之前也太过顺利了些,更是低估了金国军人的贪婪和无耻。
一键十两银子,不能买好,却引动了对方贪婪之心,金国治下,果然是个人命如草的地方。
身为得胜伯赵石赵柱国的得意弟子,数载言传身教之下,活脱脱就是赵石以往的翻版,聪明而又冷酷,不同的是,身上多了许多以往赵石不会有的活气儿作为伪装。
只一瞬间,就已经猜到了对方的心思,有些自责,但却没有半点慌乱,在十几个金兵尚没露出欺压良善的面目的时候,他已经挥手下斩“都杀了,不能放走一个。”
一瞬间,良善淳厚的谦卑就已经在年轻异的身上消失了,代之而起的,则是无尽的狰狞。
赤手空拳,数条人影已经急冲而上,一丝狞厉还留在那金兵小校的嘴角,对面的那个谄媚的奉上银两的年轻人就已经到了面前,接着喉头剧痛,1小校的眼睛猛的外翻,下意识的捂住喉头,咯咯作响,但喉头尽碎之下,却再也无法呼吸到哪怕一口空气,不一时就已经眼睛泛白,痛苦的软倒在地上,身子抽动了几下,便转寂然。
颇为荒凉的官道上,一场短暂的杀戮呼吸之间便已结束。
骨髅折断的声音清脆而又令人毛骨悚然,十五个金兵,除了尖叫几声外,只有两个来得及拔出腰间的佩刀,只眨眼工夫,官道上边已经躺下了十四具尸体,他们的脖子多数都怪异的扭曲着,只有两个拔出佩刀的,胳膊被折断,喉头被捏了个粉碎。
剩下的一个,被人掐住脖子,拎了过来。
突如其来的杀戮,让车上的妇孺尖叫连连,魂不附体,有的已经被吓的失禁,官道上,立马到了几许腥臊的气息。
蔫狼这个时候也有点目瞪口呆,杀人他见的多了,但。。。。
。。。说实话,在赵石麾下那么久,他是真没见到过这等利落而又残酷的杀人手法,想起当年开始时,羽林左卫传授的那些拳脚功夫,隐隐然,他已经知道,这些年轻人,怕是真的得了大帅真传了。
。。。。。。
不过到底是身经百战的人物,只是一惊之下,便立即迅速的来到刘启升身旁“派两个人上树膘望,其他人赶紧收拾,问问活口,是金人哪一部的?要是离的太近,咱们得赶紧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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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小子翻身下马,拔掉头上碍事的珠冠,扯掉身上的袍服,露出下面紧身猎装,挂在腰上的玉佩摔落在地上,粉身碎骨,一个个的脱去手上明晃晃的扳指,他脸上分明就是脱去一身束缚的轻松。
“快,老大哥思量的周全。。。。。。。。”这个时候,还不忘拍上一记“别,别,拖什么拖,衣服都弄烂了,赶紧都拔下来,找几套合适的出来,说不定靠它们,咱们还能去金人军营探探呢。”
尸体迅速被拖了上车,一群人不敢在官道上多做停留,将官道上的一切都扫了个干净,这才赶着骡车下了官道,向北边一处林子赶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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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女人孩子吓的厉害,怎么办?”
“看样子,这人牙子扮不成了,都杀了吧,和那些金兵的尸体一起埋了。”
蔫狼一惊,犹豫了一下,却没阻拦,几声尖叫戛然而止,蔫狼不安的挪动了一下身子,觉着这树林多少有些阴森。
“问出来了,兴德军,本来在寿阳,现在已经移师榆次,和它们一起的,还有宁德军,两部加起来,有四五人人马,都是汉军。。。
。。。。。
“还有。。。。。。。所以来太古,是因为太古县城王家的案子,都怪李老四他们,偷银子也就得了,还杀人,兴德军的一个领兵千户是太古王家的人,这下可是打草惊蛇了。”
“李老四他们就是杀性太重。”
“是啊,见了血,就收不住手,太古王家召你了惹你了,就灭人满门。。。。。。。。。回去之后,不如改行当屠户,天天杀,血淋淋的,多好。”
“那咱们兄弟可是有福了,以后吃肉就不用愁了。”
“滚,王八蛋才改行去当屠户,要不是小结巴惊动了人,老子还能动刀杀人?”
“你,你。。。。。。。不。。。。。。。是俺。。
。。。。。。惊动的。。。。。。是。。。。。。大。
。。。。大脸。。。。。。。。惊动的。”
话题越扯越远,刘启升赶紧摆手让他们打住“行了,行了,你们一群兔崽子,总给老子找麻烦,这一下,又是十几二十条人命,竟然还有妇孺,老子可告诉你们啊,回去之后,谁也不准提起,一旦让大帅知道,准得挨板子。”
瞅着这些心狠手辣的家伙又开始嘻嘻哈哈,蔫狼开始犯膈应了,直到刘启升一句话说出来,他这心里才稍微舒服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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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
“嗯,有道理,大帅虽说过,一旦事急,无人不可杀,但咱们这回好像。。。。。。。不太急嘛,要是大帅知道了。。。。。
。。。。
一圈人的目光都转到了刘启升身上,刘启升哭笑不得“成,成,老子来背还不成吗?带着你们一群兔崽子出来,真是倒霉。。。。。
。。。
一群人嘿嘿的都乐了,蔫狼目瞪口呆。
“好了,说正事,这么着啊,都听仔细了,这人杀起来,是痛快了,但咱们也露了些行迹,既然如此,咱们索性闹的大些,让他们分不清,咱们到底是什么人,这样。。。。。。。。。。”
一群人支起了耳朵。。。。。。。。
直到各人散去,蔫狼才靠近黑小子身边,叹了口气,道:“你们。
。。。。。当年大帅就说过,我等军旅之人,为国杀敌,乃是本分,但杀戮妇孺。。。。。。。。。“老大哥。。。。。。。”黑小子笑了笑,露出满口雪白的牙齿“大帅跟咱们说的不一样,我辈为军中利刃,主杀,一旦领了军令,便当无所不用其极,以完成军令为先,老大哥可以将咱们看做死士,而与死士唯一的不同的便是,咱们从没想着与人同归于尽,杀什么人,不杀什么人,不在咱们,而在于他们。。。。。。。。便如方才,本来放咱们过去也就是了,却非要跟咱们过不去,所以他们都死了,再说那家姓王的,要不是打听到与金人有些关联,咱们也不会选他,本来是想弄些银子,但谁让有人惊觉呢?只能怨他们倒霉。。。
。。。。。
“嘿,既然老大哥瞧着不顺眼,那咱们就唠唠,咱们这些人并非嗜血之辈,要是能一人不死,就把大帅交代下来的差事给办了,咱们巴不得呢,但话说回来了,谁要是碰到咱们刀口上,可不管什么老弱妇孺,是无辜还是罪有应得,都得给咱们让开。。。。。。老大哥跟随大帅多年,是咱们的前辈,所以咱们都敬您几分,尤其是当年,老大哥率部偷渡剑门,使大军兵不血刃入了剑门关,这等作为,谁不钦佩?”
“但咱们不同。。。。。。。。。也许日后老大哥就明白了。。。。。。。。“黑小子难得的侃侃而谈,却是什么都明白,蔫狼有些发愣,瞅着那双显得普通,盯的久了,却不自禁的让人心悸的眸子,不由心道,难道真的是老了?
(拼死拼活,弄了六千字,也算大章节了吧?还有月票没,再支持些,好像往下掉呢。。。
。。。。。
还有,前面的章节中有些笔误的地方,也不是一处两处,阿草知道,但每天码字,真的很累,也就没怎么修改,大家明白就行了,阿草以为不用太计较,起点的书,只要没想着出版的,好像都这样,快餐文学嘛,要求不能太高不是?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