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风一怔,余昔为什么愿意帮助自己必然是有原因的,他始终认为,女人和男人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一个女人肯帮助你,绝对不是因为她很仗义,而是出于某种好感,甚至是某种暧昧情结。余昔是女人,自然不能例外。
秦风故作憨厚地说道:“这我哪里知道,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产生好感是很微妙的,也许就是某一个瞬间被打动了呗。”
余昔抿了口酒,微微点头说道:“没错,的确是这样,虽然上学的时候你就特别出色,是银城一中的风云人物,但真正让我记住你的确实那天早晨学校升旗仪式上,你作为学生代表升起了国旗,站在国旗下的敬礼的样子让我想起了一首歌,那个印象始终难以磨灭。”
秦风的中学时代,可以说是整个银城一中的旗帜,每次地区联考都是第一名,而且他本人受秦明月的熏陶,博闻强记,博学多才,还是校园诗社社长,文艺活跃分子,学校里的老师都对他另眼相待,一中只要与外校对抗,都少不了秦风身影,走到哪都是明星式的人物,绝对是女生们瞩目的焦点。
秦风笑问:“哪首歌啊,不会是崔健《红旗下的蛋》吧?”
“你怎么知道?”余昔惊讶地笑了起来,反问道:“就是《红旗下的蛋》。所以有很长一段时间,每次我看到你就想起鸡蛋,总觉得你特别像一个闪闪发光的红蛋,哈哈哈……”
秦风苦笑道:“你可真会联想,怎么能把我想象成蛋呢,当年我很帅气好不好。”
“现在也挺帅的,就是少了些朝气,多了些暮气。”余昔笑盈盈地点评道:“其实有件事你可能已经忘了,但我印象深刻。就是那年夏天的晚自习后,你救过我,只是你自己可能不记得了。”
“我救过你吗,我怎么不知道?”这回轮到秦风震惊了,自己中学时有过英雄救美的经历吗,为什么一点印象都没有呢。
余昔笑笑,说道:“我就知道你肯定不记得了,可能那晚的事对你来说不值一提,但我却终生难忘。”
接下来,余昔自己说起了这件十年前的往事。那是他们上高一第二学期时的一天晚上,晚自习后余昔一个人往市政府家属院走。原本是有一名女同学每天晚上跟她一起回家的,可偏巧那天晚上那个女同学请了病假,余昔一个人走在灰暗的路灯下。
然而走着走着,她猛然感觉有人跟踪自己,而且对方距离自己越来越近,她甚至能感觉到那个人粗重的喘息声,受到惊吓的余昔猛回头往身后望去,看到了一张异常阴郁的脸,一双眼睛闪现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寒芒。这个人的表情太吓人了,而且对方明显是冲着她来的,手里抓着一把寒芒闪闪的手术刀,吓得余昔双腿当时都软了,失声尖叫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