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分两头,笑无疾如何脱身的咱们暂且不提,还是先来看双谐这边。
孙亦谐和黄东来在收拾完了那三个盯梢的喽啰后,抢来的三把刀他们是没留下,但那扒下来的三套衣服他们可都揣走了。
虽说二人此时还没有去谋划什么特别详细的针对火莲教的阴谋,但他们诡计多端的本性已告诉他们——这身衣服绝对有用。
出于谨慎,两人并没有去客店投宿,因为他们觉得经过城门口那档子事儿之后,他们若在人多的公共场合继续活动很可能会被再次锁定。
于是,两人一路抄着小路东拐西绕,专奔着那人少的地方去。
就这么走走停停,行了有将近一个时辰,至未时前后,他们总算来到了城西一间破庙中。
看到这儿可能有不少已经忍了很久的朋友要发问了:为什么你这书里……或者说,为什么所有的评书和故事里,有那么多的破庙呢?
这儿我就稍微解释一下。
首先,寺庙寺庙,这个“寺庙”的说法,其实是不准确的。
寺是寺,庙是庙。
寺,取“持取”之意,治也,官舍也;在古时候一般是指官署的行政机构或者官职,像什么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寺”这个字,与“司”、“院”、“监”的意思还比较接近,跟“庙”本来没啥关系。
而庙,才是搞封建迷信的地方,什么龙王庙、关帝庙、土地庙、山神庙……祭天祭地,拜鬼拜神。
但后来,佛教传入中原,这两个概念便被逐渐混淆了。
按说呢,那“寺”的规模是要比“庙”大不少的,但杜樊川那句想来大家也都听过——“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啊。
在佛教兴盛的年月里,寺庙在华夏大地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经过了多年的发展演变,后期有些寺的规模就很小了,跟庙也没啥区别。
就说那几个大家耳熟能详的,兰若寺,对吧?乌龙院,是不是?盘丝……哦那个不是……反正就这么个意思吧。
很多“小寺庙”因为种种原因经营不下去了,便被弃置荒废,官府也管不过来,于是就成了咱在影视作品和书中常见的“无人破庙”。
这种庙一般地处偏僻,在山里的居多,在城郊或是城内偶也会有,但多数都被乞丐盘踞,毕竟算是个遮风挡雨的地儿嘛。
今儿这孙黄二人来到的破庙,就位于城西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
眼下,两人一迈进庙门,就知道这地儿肯定也是个乞丐窝。
为什么?
臭啊!
您想啊,要饭的住的地方,能不臭吗?
这些乞丐本身就没啥个人卫生可言,有些每逢初一十五才去河里洗回澡,若遇上冬天,连续俩月不洗都有可能。
就他们平时睡过的破草席和稻草,那味儿你说是粪坑里捞上来的都有人信。
当然,住在这种环境里也有个好处,就是不会遭到火莲教的骚扰;火莲教的人要是敢来这儿,走的时候谁给谁钱还不一定呢。
孙亦谐和黄东来也不是那娇生惯养的人,他们也无所谓这气味,两人进庙后就快速搜了一圈,确定没人后,他俩赶紧就放下了行李,开始换衣服。
什么?您问此刻乞丐们都去哪儿了?
这不废话么,大白天的,他们不出去上班儿,留在庙里喝西北风啊?
可能有人又要说了,用“上班”这词儿形容这帮人的工作是不是有点儿太抬举他们了?
那我就要说两句不好听的了。
你念了十几年书,出去找班上的时候,有没有听HR对你说过“工资上不封顶,看你个人能力”、“弹性工作时间”、“工作充满挑战”、“成长空间大”、“希望你乐观积极,勇于挑战”之类的台词?
你就没发现乞丐的工作也很符合这些描述吗?
你就没品出你上班也是在跪着要饭吗?
人乞丐跪着要饭还不用面试呢,你倒还得回去等三到五个工作日,看财主让不让你跪。
也别说你们了,我们作家不也适用上述那几条吗?
只不过乞丐是靠出卖自己的尊严博取同情来挣钱,我们写书的是靠出卖自己的才华供人消遣来挣钱。
挣钱嘛,不寒碜。
言归正传啊,在我跟你们胡扯的时候呢,孙亦谐和黄东来已经把衣裳给换好了。
那三名火莲教徒都是中等身材,所以他们这衣服穿在双谐身上姑且也算合身,至少猛一瞧看不出太大或太小。
有了这身“皮”在,两人便放心不少了,毕竟那个年头也没照片啥的,只要换了打扮,大概率就能摆脱追踪。
他们也并不担心这种伪装会被轻易识破,因为此前他们已经从那三名火莲教徒的口中逼问出了许多关于火莲教的情报——他们知道火莲教的底层成员众多,彼此间未必相识,而且就算有人问他们什么,他们也可以根据自己掌握的信息来应对。
“黄哥,既然换上了这一身儿,咱接下来的行动也得稍微符合点人设才行啊。”孙亦谐拿起行李的时候,心中对今晚要住的地方已有了想法。
“你是不是想去住妓院嘛?”黄东来太了解这小子了,还没等他把话说出来就已接上了这句。
“什么叫‘我想去住’?”孙亦谐的调门儿一下子就高了,“这是没办法好吗?”他仿佛怕对方不理解,还又解释了一句,“这帮火莲教徒本身就都是本地人,去住客栈就很奇怪,容易引起怀疑。”
“哎呀,想住就说,没事~”黄东来戏谑地笑着,同时自己也把行李背上了,“走吧走吧,想必你来的路上也早就瞄好了妓院的位置了,你带路吧。”
“切……”孙亦谐嘴上是啐了声,但脚步可是没停,而且也没有进一步否认什么,快步就走到了黄东来身旁。
两人一边对话一边并肩朝外走,刚出庙门,就差点儿和一人撞了个满怀。
却见此人,一身鹑衣,脚踏草鞋,胸前斜扎着一个包袱,背上背一把单刀,虽然他这会儿头上还多了顶遮脸的斗笠,但因为离得着实近,孙黄二人还是看清了,这是个二十五岁左右,相貌还算俊朗的年轻人。
想来各位也看得出来,这位,正是前文书中,那夜闯鲁王府的姜暮蝉。
当然了,说是“前文”,其实在书中也就是昨晚的事而已,发生也不过才半天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