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众人召集在一起,麻衣客眼露凶光,
“此战,我便以自身为饵!走在最前面!咱们跳沙包,不走下面!
也不讲什么战术规矩,这凶手神出鬼没,不可常理以揣之!
只一点,哪一处有风吹草动,大家就群起而攻!莫要畏首畏尾!
沙包阻碍,不利于快速奔行,这是我们最后的机会,错过此时,机会不在,丢脸的也不是我一个!
吴兄,你怎么说?”
姓吴的领头大哥就一叹,“本来就是大家的事,我又怎么能一直袖手旁观?之所以有退缩之意,无非是这环境太有利于这凶人施展,为怕损失过重,才不愿穷追猛打。
既如此,麻衣兄你们只要能引出那凶人,我们一定围上,绝不食言!”
两人立掌而誓,麻衣客心中大定。
这个凶手在戈壁环境下几乎没有弱点,但他现在找到了一个,那就是这人的心理弱点-爱充英雄!
面对十余人的追索而不全力奔逃,反而想在一奔一逃中打反击,这就是一种自信的英雄情节!他若真有实力,完全可以以一对十的面对面,之所以不做,必然是知道对不过!
在空旷的环境下,这种自信能帮助他剿杀追敌,但在这沙包地形中却是未必!
这样的地形下,食气修士所谓的遁行就大打折扣,在沙包之间跑明显太傻,左转右拐的太耗时间,而且速度还起不来,就只有一条出路,在沙包上跳跃;可只要他一跳,行踪毕现,就再也难套他们在外面的围堵!
所以说,英雄情节害死人,在这地方决战,自以为熟悉地形,却失去了最重要的速度,也是凶手最让人头疼的优势,这一点上,麻衣客看的很明白,吴姓领头大哥也瞧的很清楚,这才有了两人携手的基础。
能在修行界中摸爬滚打这么多年,谁也不是吃素的!要不是这厮剑上的威力太过凌厉,飞刀控制太过莫测,只凭修为层次的话,怕早就把他剁成渣渣了!
众人都觉这次很有把握,于是包括麻衣在内的几名修士都拍符上身,金刚符,固体符,铁骨符,这都是准备情急措手不及情况下硬抗的;还有觉的硬抗可能抗不住,于是給自己拍清风符,飘絮符等,以反应躲避来对付对手剑斩的,也不失为一种方法。
很明显,第一个遭到攻击的一定会承受最大的压力,而且很可能抗不过去,看的就是能拖延几息时间,为他人争取机会!
这是个运气活,一,二成的机会,倒也不是必死!
“随我来!”
准备妥当,麻衣客一马当先,冲进沙包群,为示大无畏精神,也不再瞻前顾后,而是纵身沙包之上,左手束符,右手眉刺,身上铁骨清风双符在身,他就不信了,自己这么万般戒备,对手不过也是一个食气修士,就能正面把自己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