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贼凌驾一切之上姿态,半点没把黑云卫放眼中。
“不知好歹!既然如此不识趣,今日不留下些东西,休想离开!”罗绅怒斥一句,迎敌而上……
黑云卫向来是一体,阵型存与自然之中,罗绅上前迎敌,整体向反贼碾压而去,直到此时,那反贼才感受到压力,仿佛一座大山碾压过来!
然而,战鼓一点敲响,此时想要后悔,已然全无可能!
反贼不过普通猎户,若曾在军中效力自认,在动手之前,就能察觉黑云卫不同,每一个人都站的随意,但位置都极为讲究,乃一个可进可退军阵。这征粮队的首领,有勇无谋的二愣子,一直以为罗绅在唬他,摈弃罗绅的好意,执意交手。
不过想来也是,征粮这种背负骂名的活,摆满了吃力不讨好,除了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莽汉,谁会一丝不苟的做。
单轮个人身手,一帮农户人家,岂能是黑云卫的对手,即使反贼中最好猎手,都不见得敌得过他们。
既已交战,就没什么客气的!
罗家以剑法传家,罗绅手中剑刃出鞘,寒光如白驹过隙闪过,反贼中冲在最面那人,刹那间人头落地,那人还浑然不知,向前冲了一段距离,人才跪倒在地,颈部伤口光滑如镜,脑袋从伤口滑落的!
“好厉害!”上官萱不禁叫出声来,她没想到,这山野村庄之中,还藏着这样一个高手!之前察觉他身手不错,却不知是何种地步,今日一出手,未想到竟厉害如斯,比自己师傅还强,青山宗只有二位老祖宗,才能稳赢的了此人,上官萱如此盘算着,同时心中告诫自己——果然不能小看天下英雄!
姜羽则一脸的懵逼,像他这样的身手,看清罗绅出手动作的,尤可儿的眼里,也不过是一道模糊影子,当那反贼轰然倒地,血液从颈部喷涌而出,他才知道罗绅斩杀一人。
剑法轻盈灵动,双刃皆可伤人,击刺可透甲,似乎一切被罗绅控制,敌人的刀避着他走,每一到刚巧不巧砍空,而他剑身延展之处,是一片真空地带,进之则死。
相对罗绅手中的剑,邓起所持的长枪,招式就单一的很,一丈多长的红缨枪,在他手中如一条灵魂的蛇,舞动时,寒星点点,银光皪皪,姿势也没剑法华丽,但他脚下的尸体,一边不比罗绅少,临敌时,矢石所不能摧,刁钻难测,谁也不知它下一刻,从何处刺来。
枪,被称为百兵之王,乃武艺中最难一种,有“月刀、年棍、一辈子枪”的说法,邓起就是这样一个人,一辈子直来直去,
只见,他一枪钻进叛军胸膛,一触即离,高速转动的枪刃,在反贼胸口上,留下一道深不见底伤口,心脏已然被搅的稀碎。
枪杆后撤,那人的刀劈下前,枪纂撞上他的胸口,随着鲜血横萨长空,人已经倒飞出去。枪杆一拦,裆下斩来的一刀,枪身缠着对方胳膊,一枪穿透其喉咙,收枪分身一拨,数人被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