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物癖?林东啧啧称奇,傅子舟这人,要文采有文采,要长相有长相,偏偏家世还好得一塌糊涂。除了太过骄傲之外,林东还以为此人没什么缺点,想不到,竟有恋物癖。
随手拿起一条紫色肚兜,触手柔滑光洁,光凭手感就知道这肚兜的质地不同凡响。
抬眼一看,肚兜的正面绣着一朵艳丽多姿的牡丹花,翻开后面,林东的眼珠瞬时瞪大少许。
上面写着几个飘逸的大字——冷月公主,刘慕晴,乾威三十九年七月初三。
公主的肚兜?
林东有些晕乎了,这傅子舟好本事啊!连公主的肚兜都能偷到。
指不定,还不是偷的,办完事顺便要的也未可知。
林东迅速拿起另外一个,快速翻至后面,果然,上面也写着一排大字——房灵珊,房尚书之女,乾威三十八年六月二十五。
再看其它的,身份各异,最差的居然也是五品六部郎中之女。
这便宜,捡得可够大。
光凭肚兜上的字迹,就足以成为一个天大的把柄,不管是偷的还是办完事要的,这事一旦传言出去,这些女人的名声绝对会受到不小的影响,她们身后的老子还不恨得咬牙切齿。
比起瓢记不给银子的悔过书,这些肚兜的威慑力对傅子舟要大上十倍百倍。
将箱子一盖,林东立马收入移动柜台,略微一琢磨,除了十三张银票,其它的全部都先后放了进去。
再来就是灵戒了,有移动柜台,林东自然看不上眼,天豪、林霜年纪又太小,给他们反而有弊无利,卖了换银子更划算。
十个立方空间的灵戒,少说也能卖三五千两银子。
收获颇丰,但也只是些身外之物。林东收拾心情,在木床上盘膝而坐,凝神静气,等到脑中再无任何杂念之后,灵气涌出丹田,朝着经脉快速游转。
四十一周天刚过,敲门声便响了起来,开门一看,王六痣一脸兴奋的站在门外。
“掌柜,刘顺已经带着断了两条腿的傅子舟走了,光着屁股,整整跑了两条街,傅子舟才发现头发里的金锭。”
林东笑了笑,将十三张银票和灵戒拿出递给王六痣:“灵戒拿去卖了,记得去秋风城卖,西兰城应该没有哪家古玩店有魄力收三五千两银子的灵戒。”
王六痣有些愣神,好半晌才拼命摆手,仿佛见着什么恐怖的东西一般退了几步才停下。
“掌柜,这东西太贵重,要是路上弄丢了,打死我也赔不起啊!”
“真有出息……”林东将银票和灵戒硬塞到王六痣的手上后,开口道:“我天天忙着修炼,哪有时间去秋风城。除了灵戒和两千二百两的银票之外,还有一千两左右的现银。这次对付傅子舟,我出主意,你们出力,好处我得一半你们得一半。卖了灵戒之后,银子归你们,这些银票,你拿着帮我负责支付新客栈和老乞丐那边的费用。”
“一、一半?”
王六痣狠狠咽了口唾沫,想拒绝,想说自己只是出点力,可这话怎么也说不出口。
三五千两银子,去乡下足以成为十里八乡的大财主,就算是西兰城,也能逍遥快活一辈子。
王六痣的犹豫尽收眼里,林东不愿推来推去,索姓逐客道:“行了,没什么事去忙你的吧!我还得修炼。”
王六痣迟疑了一下,重重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