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她在空间里呆了这么久,不过现在最要紧的是赶紧出这森林回到小镇上去。
摸摸怀里的银子,心里安定不少。
借着余辉找出跑进来踩折的野草,越歌顺利的出了森林找到了通往小镇的路。看天色外面虽然比森林里亮些,但看太阳已经完全落下地平线了。
不能呆在镇外,必须要在天黑之前回到镇里。江湖比武,华山脚下有不少武林人,但可不是每个武林人都是正义侠士,若是再遇上昨晚那样的坏人,她一个半点武功也不懂的女孩那可就不知道还能不能像这回那般幸运,还能活下来了。
人在绝境时的潜力是无穷的,心里恐惧的越歌发挥了巨大的奔跑潜力。半个时辰后她终于看到小镇上的房子,停在镇口狂喘。
呵呵……她回来了!
歇够后她才慢慢的往镇里走,现在可不能跑,再跑岂不提醒别人她就是早上那被披头散发跑出去的女疯子么,她可不想被那人发现再被追杀。
再踏入镇时,小镇上家家户户已经点起了灯火,许多小贩正在收摊回家。闻到飘出来的饭菜香味,越歌的肚子不争气的咕噜响起。
好饿啊!!要吃东西,要吃饭……越歌咽了咽口水,肚子越响脚就越软,不行了,她得吃些东西再回家,不然她走不动了。正好看不远处正冒在热气的馄饨摊子,越歌拖着发软的脚挪到摊前坐下狠狠的吹了一口混沌香气。
“小伙子要点什么?”卖馄饨的大娘见来客忙上前问。
“大娘来一大碗馄饨!”越歌眼睛发直的瞪着那冒气的锅。好香啊,好想吃……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吃东西了,二十年了,她都快忘了吃东西是什么样的感觉了。
“咦,这是岳歌姑娘吗?你怎么在这,你爷爷可是找了你两天了,你跑哪去了?你爷爷可急病了你知道不?”卖混沌的大娘是镇上人。昂华镇不大,镇上大多人都彼此认识,就算不认识也脸熟。
“什么?两天?”她不是昨天晚上被人掳走的吗?越歌吓傻了。
“是啊,你爷爷说你不见了,这两人都在找你呢,你赶回家去吧。”
已经两天了,难道她在空间里呆了外面两天的时间?不对啊,不是说空间里的时间比外面的快么,她没感觉呆多久啊,怎么外面就过去两天了。
就算不比外面快也应该和外面一样才是,怎么可能比外面慢呢?越歌不解。
其实越歌不知道她被掳早已是前天晚上的事,她在客栈里待的不是一天,而是一天两夜。
“大娘我快饿死了,你先下碗混沌给我吃了再说。”她现在连走的力气都没有了,先吃了再说。
“岳歌姑娘你这是去哪了,怎么这打扮成这模样。”
“大娘,你知道这些天不是很多大侠女侠来比武么,有一个女侠受了重伤半夜来找大夫,就将我给掳走去给她们治伤了。前晚我都睡觉了被带走时没穿外衫,我救了那女侠她们却没想送我回来,不得已我苦苦求那女侠才找了这么一件男衫给我穿了回来。我这不是怕上遇到歹人么。”
越歌想了想还是找个替人医伤的借口比较好,还要医的是女侠,不然她的名节就毁了。
“可不是,哎,这世道艰难啊。幸亏岳歌姑娘你机灵,一个姑娘家家在外面确实不安全。”
“可不是,我让那女侠送我回来她不肯,我整整跑了一天才跑回来的,小腿都跑折了”
“哎,这些大侠们根本不拿咱们老百姓的命当回事。”
“可不是,谢谢大娘。”接过馄饨越歌不顾炀就忙吃起来。
“哎呀,还烫呢,慢点慢点儿,哎哟闺女啊别烫着。”大娘见她狼吞虎咽的模样吓着了。
“大娘你不知道,我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其实是二十年!
“哎哟,这些天杀人的……”
吃了一大碗馄饨后,越歌拍着圆滚滚的肚子依着记忆找济民药铺回家去。
依着记忆绕到药铺后面去,咦,竟然没关门只是半掩,难道老爷子已经知道她要回来了,推开门一看,越歌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