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的脸蛋红红的,一脸的激动兴奋,和明歌说话的时候虽然狂喜,却也小心翼翼的恭敬无比,“真觉得自己在做梦,我回去一定要告诉我的朋友们,我要和他们炫耀。”
终于,她从背包里找出了笔,双手使劲擦了又擦,这才双手捧着递给明歌,“劳烦您在我衣服上签个字,哪里都可以!”
明歌在她的肩膀处写下朱萌萌三个字,这才将笔递回给女孩,上下打量着女孩,“如今光脑流行的时代,几乎很少有人会用笔了!”
“嗯,是啊!”女孩也感叹,“这是祖宗的东西,我父亲是个书画家,我从小他就教育我,祖宗的东西不能忘!”
明歌点了点头,“你父亲说的对。”
中午明歌从科研所出来进入轻轨的时候,稀奇的又碰上了上午那个女孩,看到明歌,女孩比上午还要激动,从车厢的前面走到车厢中间,一双眼睛亮晶晶的盯着明歌。
那表情就好似是在说:这么人多,我不会大惊小怪惊扰你的,你放心好了。
明歌朝她笑了笑。
女孩立马又靠近了点,小声对明歌说,“真巧会在这里遇到你,我一会一定要去买彩票,我今天运气爆棚,肯定能中大奖。”
明歌只是笑了笑,并没有和她搭话。
好在这一次女孩并没有过多的纠缠,车站到了后,明歌先下了轻轨,女孩隔着窗户朝明歌不停的挥手。
接连几日将科研所的事情交待完毕,明歌和狂天打算在外面吃一次饭庆祝一下,没想到两人刚进餐厅,狂父狂母在光脑那边联系狂天,家里来了客人,让狂天和明歌一起回去,一家人一起庆祝一下。
光脑力的狂父狂母看起来非常高兴,不过眼睛红红的,明显是哭过一场,但心情似乎一点都没受影响,两个人甚至还让狂天猜一猜家里来的是什么人。
狂天猜了几次都没猜出来,狂父狂母气的直骂他蠢笨无知一根筋,让他速速的领着老婆回家。
关了光脑,狂天一脸无奈的望向明歌,“这两老顽童又不知道折腾什么幺蛾子,你说我们要不要回去?”
明歌斜睨他一眼,“走吧,回去瞧瞧,说不定真来了客人。”
进了门,就看到了坐在狂父狂母中央,和两人有说有笑的就像是一家人般其乐融融的女孩。
一见狂天进门,狂父狂母忙朝狂天招手,“你们两回来了,小天,小天快来瞧瞧这人你认识不?”
狂天一脸惊呀的盯着眼前的女孩,“咦?胡蝶?”
“对呀对呀这是小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