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到那女人炫耀的脸,晴天就觉得牙疼,想咬人,可是,若非他们的背叛,她又怎么会冲动,然后出车祸回到现在?
虽然心疼肉疼全身都疼,但是,一定程度上来说,她还得谢谢他们了,因为,她人生最遗憾的,就是年少无知没有好好的孝顺妈妈,等妈妈出事儿后再想孝顺,却已经晚了。
这般想着,晴天对于那两个狗男女,倒是没那么恨了,死而复生的人,是会改变许多想法的,人的生命有限,她要利用自己有限的生命,去做更有意义的事情。
吃过早饭,跟妈妈说了一声,晴天就拿着背包出了门,虽然算来她已经有十几年没有踏足自己的中学了,但有些地方,是永远也忘不了的。
因为现在是放暑假期间,今天又仅是拿中考成绩的日子,所以虽然初三有六个班的学生,但是晴天走进学校的时候,还是觉得学校有些空旷,借着记忆往教室走去,途中竟然只碰到三四个学生,一个都不认得。
初三五班
很顺利的找到自己所属的班级,里面已经有了不少的学生,晴天站在门口,打量着班级里的同学们,大家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有讨论这几天玩了什么的,也有讨论成绩单的,初中三年,可以说是晴天人生最叛逆的时期,顶着个洗剪吹的发型,做着小太妹才会做的事儿,跟校外的小混混们混在一起,连男生都不敢接近,更不要提女生们了,所以,整整三年,她没有交到一个知心的朋友。
在大家的心里,晴天,那就是坏女孩的代名词,别说在班上,就是在学校,她都是个名人,要不是因为一些原因,她早就在这学校呆不下去了。
对大家来说,他们只是几天不见,但对晴天来说,却是十几年不见,所以看到这些小伙伴们儿,哪怕他们不欢迎她,可晴天都觉得,很亲切,只是,一个都不认识就是了。
“晴天,你怎么站在这里不进去?”
因为不记得自己的座位在哪里,晴天正使劲回忆的时候,便听着身后传来一道带着重金属质感,特别磁性的声音响起。
这声音太完美了,要是去当DJ或者声优,应该会迷倒很多女人吧。
脑子里带着猥琐的想法,面上却是一派的纯洁,晴天睁着无辜的双眼看向声音的主人,“林朝阳!”
别问她为什么不记得别的同学,却能一眼就认出面前的同学。
要说到这位同学,跟她还真的是颇有渊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