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疼!”
后院角落的小厮住处,正午时分突然传来这凄厉的叫喊,令闻者无不侧目观望,惹得看门的大狗狂吠不断。
“有这么疼么?”蝶舞埋怨了他一声,粉白的小手拿着湿毛巾和玉瓶,为那处伤口上着金疮药。
她的动作轻柔又小心翼翼,害怕再弄疼他,就是这伤口的部位让她小脸微红。好在年纪幼小,又不是什么普通女孩,这些小事也不用多去在意。
这药是昨夜的那名小女尼留下的,据说是江湖上难得的上等金疮药。小尼姑离开时脚步虚浮,因为给红衣小厮‘逼毒’,耗费了她本就不多的内家真气。
咬着洁净的毛巾,刘剑顿时翻了翻白眼,惨兮兮地说着:“你试试,那可是三寸长的夺命追魂钉!”
“要是真有那么厉害,你还能活命吗现在,也就伤着了指甲盖大小的地方。”蝶舞哼声说着,“你就是想偷懒不去干活,别以为我不知道。”
刘剑无语凝噎,非是他怕疼,像他这种标准宅男,从小到大根本没有受过多少皮肉之苦。刚来时一顿皮鞭便打的他认命当了小厮,更何况是这种血流如柱的‘重度创伤’。
受了伤行动不便,他的活便被分摊到了别的小厮身上,让他难得清闲几ri。蝶舞也沾了他的光,每ri帮他换药清洗,免了白ri的劳累还能混到不错的吃食。
有随思姑娘的特殊关照,再有老鸨的两三句提点,管教小厮的几名老妈子自然要把他好生照顾。
那上好的金疮药果然不凡,短短三天伤口结疤复原。刘剑不由抱怨伤口恢复的太快,被人服侍的幸福生活如白驹过隙,眨眼便从地主家的少爷再次沦为了青楼的跑堂小厮。
伤刚好,随思姑娘便把他唤过去考核,音律词画或有不足,但简单的识字认字,刘剑表示毫无压力。他才不会傻乎乎地说自己学通古今,遍识中华文字,不然随思姑娘再一时兴起教他诗词歌赋,那岂不是没事找事。
在这个不知名的武侠时代,封建的旧习依然存在。女子在嫁人后便不能再随意外出,未出阁之前更是不能抛头露面。
这些才se双绝又洁身自好的清吟,理所当然便成了此时的明星艺人,是城中仕子文人争相结交的对象。
青楼也算是个奇特之地,能将娼ji和名媛安置在一起,也不会让人感觉有任何不当之处。刘剑每每想到此处,便不得不感叹历史的惊人相似。
清吟主要是白ri接客,每个别院都有着独自的通路,能通向凤满楼另一处装潢清雅的门庭。这老鸨的生意经打的不错,雅俗不缺,凤满楼自然ri进斗金。
在刘剑伤好的第二ri,又被闲来无事的随思姑娘喊去认字。还没‘新识得’三五字,便听外面有护院禀告,说是萧公子带了客人前来拜访。
刘剑在书桌前站起,很识趣地起身告辞,计划着找个没人的角落睡个安稳的午觉,没曾想却被
&子,我院子里的几名姑娘刚歇息,你帮我做些支应,做次抱琴童子如何?”
随思姑娘琴艺在越城乃是一绝,许多人慕名而来,也只是为了欣赏这种高雅音乐。
刘剑虽然心中有些不愿,但随思平ri对自己多有照顾,当然不能拒绝她的吩咐。于是学着前几ri那酸腐书生,对着这位喜欢穿白衫的大姐姐作揖唱了个喏,“敢不从命。”
“小鬼头!”
随思玉指弹在了刘剑脑门,后者挤眉弄眼逗得她娇笑连连。随思稍作梳洗打扮,便带他出了那间充满了诗情画意的书房兼闺房,拐过几道曲折的走廊,便到了会客的花厅。
抱琴童子并不是真的抱琴,就是在姑娘演绎的时候站在一旁,接着客人的打赏和赠品。清吟和男客不能有身体接触,不然会受人闲话。
前院的姑娘靠身子吃饭,后院的清吟靠的则是手艺和名声,所以清吟也就三四人,数量极少。
“随思姑娘来了!”
清朗的嗓音经过刻意的修饰,刘剑在门边往里面巴望,见屋内有两个锦衣男人和一名和他差不多大的孩童。
说话的那人和那名男孩都是锦衣华服,玉饰佩件叮咚作响;一眼便知,这是城中的富家公子少爷。而另一名身形修长、神光不凡的年轻男子,却让刘剑眼前一亮。
这人肩上背了一把长剑,身上的衣物不是什么体面的锦衣华服,而是走江湖习惯穿戴的短衫绑腿。背上还有一斗笠,脚下穿的是平底的布鞋,一股‘清新’的江湖气息扑面而来。
自己有朝一ri能有这种打扮,就算是见光死的不入流人物,也不枉活上这一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