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去那里蹭饭吃么?还别说,小猫的女人,一双手看起来青葱也似的,倒是一手好茶饭。”和尚点点头。
“在哪里,我碰到了程平之。”
“那个狗官去找小猫干什么?夜猫子进宅,准没好事,不管他想干什么,咱们就是一本之策,不干!”和尚冷笑。
不得不说,旁观者永远都是最明白的那个人,和尚没有见到程平之,自然也没有看到程平之那忧国忧民,一副沉重之极的表情,便也不会受到他的感惑而学失自我,他只是从自己的本心出发,从先前基于对程平之的一个最基本的评判,便作出了最为正确的选择。但可惜,这只是他的选择。而和尚,在三个副尉之中,是最没有主见,也最随大流的一个,所以在敢死营之中,他的大队,永远都附属在秦风的旗下。
敢死营中,野狗居前,猛打猛冲,剪刀居中,伺机出击觅得胜机,而和尚则一直是由秦风直接指挥。
“杨义因为杨一和的倒台,有不稳的迹象,程平之担心杨义兵变,危害城内百姓,因此请我们移防城内,制衡郡兵,小猫答应了,野狗和我也答应了,你进不进城?”剪刀让自己的声音尽量平淡,便如同以往一般无二,听起来似乎是与和尚在商量,但其实只是在告诉和尚一个结果,他了解和尚,他在听了这段话之后,一定会是发一顿牢骚之后然后顺从大流。
果然,和尚在听到剪刀说完这段话之后,狠狠地搔着头皮,顿足大骂道:“他娘的,我说我们就是他娘的贱。兵变就兵变,关我们**事,当初我们在城外面对十几万大军的时候,可没见他们可怜我们一下,现在他们有事了,马上就想起我们了。”
剪刀转身,向内走去,走了一半,回过头来:“别忘了,你身上穿着大楚的军装。你不是城内那些普通的百姓,他们有权抱怨,你没有。因为你拿着军饷。另外,你的头皮该刮一刮了。胡子也该剃一剃了。”
看着剪刀的背影,和尚摸了摸自己的头皮,又摸了摸硬茬茬的胡须,嘿嘿的笑道:“老子才不剃,小茑儿说了,这样摸起来舒服。不对啊,这个该死的阴险鬼,怎么突然关心起老子来了,不对头不对头。”
一天过后,城外的敢死营二千士卒开始收拾行装,准备入城驻防,而此刻在城内,郡守府衙门一个密室内,辛渐离,杨义,程平之三人正坐在一个沙盘前,杨义手持一个长长的竹竿,正在指点着城内的地形。
“二位大人请看,这是我们郡兵以前的三个军营,现在将腾出来由敢死营三个大队居住,三地分处安阳城东,西,南三个点上,正好处于这个三角形的三个角上,彼此之间的距离最远,这样确保在发起之时,他们三个大队不能彼此呼应。其二,这三处地方都是我精心挑选的,在兵法上说,这便是绝地。东边这个军营,两边临着城墙,另一边是城内一个富商的院子,城墙上就不必说了,这个院子里,能轻易的藏个一千兵不成问题,而唯一的一条街道,只需以弓弩封死,就让他们无处可逃。二位大人再看这一处,这是我们最老旧的一处军营,军营全是木质构造,最容易使用火攻。而我们郡兵在撤出之时,已经在里面又动了手脚,保管到时候一点起火来,便会在极短的时间内,让这些贼兵陷身火海,而在这四周的民居当中,我们布置了相当数量的弓箭手。到时候瞄准了这些火人射就是。”
辛渐离与程平之二人都是微微点头。现在的格局是将敢死营这头凶猛的老虎放了进来,一旦打虎不死,那绝对就会反受其害,便连起先对此颇有微辞的程平之,现在却变成了最为坚定的要将敢死营彻底做掉的一员。
“最后一队,进驻的是东城军营,这里,也是离府衙最近的一处,我们也将最精锐最能打的军队布置在这里,足足五千人,围攻这一千敢死营贼兵。同时还配备了五百骑兵,其中打头阵的,是辛大人带来的一百名内卫好手。这里,是不能用火攻的,因为这片城区内,住得都是官员,郡府的重要部衙也都在这里,只能硬来。不过敢死营中好手并不多,有辛大人带来的一百内卫冲阵,只要将这些贼兵杀散,那就好办了。”
“布置得不错!”辛渐离拍着手道:“毫无破绽可寻,杨将军,看来你的兵法还是颇有造诣的嘛!这一次立了大功,二殿下必有重用。”
“辛大人谬赞了,为二殿下效力,自当殚精竭虑,不敢有丝毫马虎。”杨义谦卑的弯下腰去。
“程大人,这件事情在发动之前,只限于你我三人知晓,其它的将领,在发动之夜在召集他们公布,同时,那些有家眷或者亲朋好友在安阳城内的将领,要将他们的家眷都控制起来,程大人,到时候你便以你夫人的名义开一宴席,将这些人的家眷全都请到府衙里来。”
程平之微微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