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天成一撩袍子,直接坐在了望乡台冰凉的白玉石面之上,伸手拍了拍一边,示意曹辉也坐下。
“说起对秦风,对明军的了解,大齐恐怕无人能出你左右了。给朕详细说说这支军队,秦风自出道以来,未尝败绩,朕可真是好奇得很,一个从来没有打过败仗的人,这可真是少见!”
曹辉笑道:“陛下,秦风的确没有打过败仗,但在臣看来,这里面有很多的机缘凑巧,如果要臣说,秦风从他出道算起,打过的真正的仗便也只有一场,那便是这一次的对秦国邓朴的作战,其它的,更重要的是他善于见缝插针,善于审时度势。”
“不管是击败莫洛的顺天军,还是后来推翻前越吴鉴,莫不是如此,这些人都是在内忧外患,摇摇欲坠的情况之下,被秦风顺势推上了一把,这才轰然倒地,秦风,只不过是最后获得果实的那个人而已。”
曹天成皱眉:“能做到这一点的人,已经是相当的不简单,比起一个百战百胜的将军,朕更忌惮这样的人。”
“是,陛下,秦风的可怕就在这里。他往往在极早的时候,就开始营造某一种势,而在刚开始的时候,并不为人所觉,一点点的积累起来,当这种势展现在所有人的面前,让所有人恍然大悟的时候,却一切都已经晚了,因为其势已成。这其中,让臣映象最为深刻的就是李挚之死。”曹辉叹了一口气:“当时楚明秦三家联手,背手的推手外间都传言是闵若兮,可是我更相信这是秦风的杰作。如果李挚不死,秦国也不至于有今天,而秦国现在落到这副模样,得到最大好处的不是楚国,不是我们大齐,而正是秦风的明国。现在思之,仍是不寒而栗。”
“走第一步的时候,便已经看到了后头好几步,这一点,的确让人佩服。”曹天成微微点头。“但这仍然只能算是运筹帷幄之功,想要决胜千里之外,尚需要强大的军队,就拿秦国之变来说,前期他做得极其成功,但最后不能在战场之上一举击败邓朴,所图仍然是镜中月,水中花。”
“陛下,这正是臣想说的第二点。秦风此人,出身军中,作战悍勇,尚是一个小小校尉的时候,名声便闻达于秦楚之间,但正是这种悍勇,掩盖了他的工于心计,使很多人忽略了此人的智谋与治世治军之能。”曹辉正襟危坐,面色慎重:“在楚之时,敢死营是一支由死囚组成的军队,用我们的话来说,那就是渣滓集中营,但正是这样一个鱼龙混杂的军队,被秦风在数年之间煅造成了一支恐怖的队伍,更是成了他后来发家的骨干力量。像现在明国大将章孝正,甘炜,黄豪等将领,其它如巧手,千面等人物,无不出身于敢死营。”
“此人善用人,敢用人。”曹天成笑道:“但凡身具枭雄气质者,这都是他们的特质。”
“秦风治军,与绝大多数人的想法并不一样,此人信奉的治兵之道是尖而精,明国至今,真正有番号的军队不过十数个营而已,与秦国的那一场生死大战,他出动的也不过只有一个矿工营,一个骑兵营,他自己的亲卫烈火敢死营,另外在外围作战的宝清营,以及后来赶到的洪水巨木营,这一场事关国运的大战,明军参战的不过六个战营,三万余人的兵力,但却生生击溃了邓朴的十万大军,其军队之精况擅战,有此可见一斑。”
“明军擅战,在沙阳郡我们的郭大将军也已经领教了,郭显成出兵之初,信心满满,在朕面前夸下海口,殊料一个厚土营,一个猛虎营,便让他成了一个大大憋,打到最后也没能拿下沙阳郡,反而损失不小,这个厚土营与猛虎营还算不上秦风最嫡系的战营吧!”
“是,秦风最嫡系的军队,应该是矿工,磐石,苍狼,锐金四部。”曹辉道:“猛虎陈家洛,厚土刘兴文,都是沙阳本土人,哦,这个刘兴文现在还成了秦风的儿女亲家了。”
曹天成一笑,“又是稳定人心,拉拢地方势力的一套把戏。秦风的兵马的确不多,但战斗力却如此强悍,真正的原因在哪里呢?”
“陛下,这便要说到明国的军制了!”曹辉道:“我国实行的是征兵制,但凡年满十六周岁,或六十周岁以下的男子,都有参军为国服役的义务,但明国实行的是募兵制,秦风将当兵称作一各职业,并且将士兵分级划等,每级每等对应不同的薪饷,就算是一名普通的士兵,只要在军队之中呆得时间足够长,那他能拿到的薪饷,便会越来越高。臣弄到过这份文书,精粗算了一下,如果一个士兵足够好运,能在明军之中呆上十年不死的话,那他能拿到的薪饷足以比美我们的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