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狐狸和冥加玩闹了起来,更准确来说,是小狐狸在玩,冥加则一脸苦逼的在逃跑。
小狐狸这还是第一次见到,比她还要小的妖怪,小狐狸、纳豆小僧和冥加,体型比较起来,纳豆小僧的体型是最大的,而冥加的体型是最小的,毕竟他是跳蚤妖怪,也就比普通的跳蚤大一点而已。
以小狐狸的体型,能够站在凯撒的头顶,而以冥加的体型,则能够站在小狐狸的头上,将自己的身影,隐藏在小狐狸的毛发中,让人发现不了。
不过,就算冥加是赵子龙那样,浑身是胆,他也不敢站在小狐狸,这个小恶魔的头上。
而相比之下,奴良滑瓢带的仆人,纳豆小僧表现的,就要好很多,他在整理收拾,众人吐出来的骨头,让桌上保持整洁,还会倒酒助兴,非常的称职。
“别吃的太饱,我可是好不容易,才把凯撒从皇宫里拽出来,不试试凯撒的手艺,我这不白费劲了。”奴良滑瓢见斗牙王,还要点餐连忙叫住道。
因为,这客栈里不适合做烧烤,三人便要离开这里,这让冥加犹如大释,连忙从小狐狸的魔爪中,逃回斗牙王的身上,小狐狸一脸没玩够,恋恋不舍的跳回了凯撒的头上。
凯撒等人刚刚离开客栈,有几个人立即跟在后面,都是斗牙王的手下,甚至,凯撒都观察到了他们帽子下面的狗耳朵,应该都是犬妖。
“老板,来两头刚杀的嫩牛...”
“好嘞,您稍等。”
在这京城附近,是很难找到适合食用的野兽的,与其费那劲去找,还不如花钱,直接在屠宰场这边买,不过,两头嫩牛的价钱,是非常的昂贵的。
在这个时代,牛算是很珍贵的动物,因为,它们可以耕地做活,买一头牛的价钱,足够一个三口之家省吃俭用,用一年的了,所以,只有贵族的有钱人才会吃牛肉。
贵族们只吃牛肉和羊肉之类的肉,是不会吃猪肉,认为猪肉是下等的平民才会吃的。
一是因为猪是杂食动物,什么都吃,剩菜剩饭,当真是来者不拒,贵族们感觉恶心,二是因为,他们阉割文化不发达,没有阉猪技术,没有对猪进行阉割,猪肉会有一股浓浓的去不掉的臊味,所以,贵族们是不会吃猪肉的。
不过,斗牙王也当确实有钱,拿钱出来的时候,眼皮都不眨一下。
两头嫩牛,并没有让屠宰场的师傅处理,凯撒的水平比他们高,要是让这些屠宰师傅处理的话,是会损伤到食物的品质。
众人出入门关,离开了京城,到京城外的一座山上,在这里他们可以放开手脚,不用像在京城里那样,因为周围都是人,需要遮遮掩掩,甚至,连说话都得小心注意。
凯撒在山下的小河中,轻车路熟的处理好两头嫩牛,分解出来的新鲜肉块,由斗牙王的手下拿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