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高兴得迷迷登登的,我脚下像踩了云彩一样,慢慢溜达到后巷,见忘川已经在那里等我了。天气还冷,他却仍是简单的休闲西装,衬衫的领口还敞着,身躯挺得笔直,整个人好似上古的美玉,在凛冽的寒风中也微微散出温润的光彩来,颇有遗世独立的感觉。
这个男人,不管是外在、内在还是混合在,同样超一流!
再想起他为我做的事,我不知说些什么好,只盯着他笑,居然……哈哈……笑得他有点毛了!他是谁啊?一个与孙悟空齐名的、天不怕地不怕的男人,居然被我笑毛了!
“谢谢你。”好半天,我才吐出这三个普通的字,抓住他的手轻轻摇晃。我想,很多事不用说得太明,他会明白我的意思和感觉。
“肉麻!”他哼了一声,转身朝巷子口走。
我追过去问,“霍炎和魔童呢?”私心里,还真想过二人世界。不过,也知道不能扔下那对同逃到人界的难兄难弟。
“在别处等着,免得集体行动惹人耳目。”
他既然有安排,我自然也不问了。我们乘出租到了快郊区的地方,才看到霍炎和魔童一大一小站在路边,不远处停着一辆车,很普通的SUV,朴素得想让人注目都难。难得的是,不仅忘川打扮成现代人的样子,霍炎和魔童也是。
霍炎身姿挺拔,帅气的红色小羊皮外套配牛仔裤,气质凌厉迫人,带着点很有些魅力的不耐烦劲儿。魔童也是,不过是衣服小了几号,再加上他长得可爱机灵,从远处看,还以为手牵手的两人是一对潮流父子。
“关系已经很好了嘛。”我笑道。
霍炎没说话,满脸寒霜地举起手,我这才发现他们哪里是牵手,明明是霍炎扣住魔童的脉门,防止魔童在公路上做出什么顽劣的事来。
我见霍炎不说话,用手肘拐一拐他的肋骨,狗腿地道,“呀?怎么不理我?你不想我吗?”
“哼,背夫勾人的死丫头!”他甩我一对白眼,瞳孔中的暗红一闪而过,“知道找忘川,怎么不来找我呢?不要忘记,不管你喜欢谁,名义上你还是我的老婆,和离书我还没签呢!”
“他明明是我的老婆!有族书为证!”魔童大叫大跳,在这个时候总是不甘落后。
“别惹老子生气,不然我一把掐死你!”霍炎威胁,但魔童不屈服,于是新一轮争吵开始。
直到,忘川凉凉地说了一句,“再不上车,就在路上喝西北风吧。”
我连忙跳上副驾驶的位子,把那对潮流父子放到后座上继续吵。到后来我头都大了,这两个人也不累,天下地下、世间万物,没有他们吵不起来的,就连出了市区后,公路两侧的山庄农田,一个说好,另一个必定说讨厌,亏得忘川仿佛听不见似的气定神闲。
那个人间仙境般的旅行圣地距我们的出发点以公路计算有两千七百多公里,足足走了四天三夜才到,这还亏了那辆汽车貌似普通,但质量上乘,加上忘川精神力强大,一个司机就能坚持。一路上我们都住公路边普通的小旅店,倒没遇到过传说中的黑店,就是卫生条件差,食物又贵又难吃,不过出门在外,连两位上神和一位魔主都能将就,我也就忍耐了。
只是霍炎总是对我恶声恶气的,不过我知道他就是表面凶,也就不怎么在意。魔童则装可爱,讨好我,腻着我,然后被霍炎看到又是一通吵。
后来我冷眼旁观,发觉忘川挺享受这些繁杂与琐碎的事,还有那喋喋不休的争吵。可能是他几千年来太孤清寂寞了,但以后有了我,绝不会让他再寂寞。
好不容易到达了目的地,我觉得所有的辛苦都值了,在这方灵气的天地中,人心都似乎净化了,平静而祥和,对忘川伤势的恢复实在非常有帮助。生平头一遭,我觉得自己做了个正确的决定。
我们包了一间总共只有六间客房的小客栈,两层的风景小楼,临着一个小小的湖泊,湖中花树缤纷的小岛上还有一个白色的凉亭,恍然间好像《天下无双》中订下桃花盟的地方,真是美得不带人间烟火气。
不过接下来的日子却是要这两位上神和一个魔主享受人间烟火的,就连忘川,一千来年经常往来于人界,也只是弄懂了现代人的生活,却不曾真正的生活其中。
每天早上,我兴冲冲和客栈的女老板卓玛去街市上买菜和新鲜花朵水果,在厨房为几个男人准备早餐。当然,我自己不动手,而是把我所知的各种食物的做法教给卓玛,由她动手。这样一来,尽管火候水准差些,总比我做出的“毒品”强。
卓玛是个豪爽的非本乡少数民族女子,对霍炎一见钟情,可惜霍炎是个一根筋的暴牛,美女的情谊给他就好像茉莉花喂牛,他不但不领情,还一脸:凡间的女人,少来招惹本大爷的臭屁样子。我看不过眼,卓玛却愈发爱慕他,说这样硬气才是真汉子,就是她爱的类型。
汗了,这什么逻辑?果然情人眼里出西施是没错的吧?
因为我们包了客栈,因为我无私地教了卓玛很多菜式,因为她明恋霍炎,所以每天的导游小姐就由她客串了。基本上,我们早饭后就会四处逛,发掘这山这水这人的无尽优美之处。午饭是在外面吃那些特色小吃,下午是照例的打座修行和养伤时间。卓玛上网做祈祷,晚饭是由我与她联手烹调美味。
这种生活听起来很闲散,但一点不无聊,反而每天忙忙碌碌的,特别充实,也特别幸福安宁,幸福到我很想忘记那始终悬在我们头上的天庭,很想买下这间客栈,永远生活在这里。当然了,那一大一小两个暴力男要想办法解决掉,因为虽然我是狐狸精,可我不能爱三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