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小哥,魏秀儿和霍玉珍一道给刚归来的宝淳、宝汐先漱,霍玉珍还主动带俩娃午睡。
瞧着大姑姐那调侃的眼色,魏秀儿摸了摸鼻子,被丈夫一揽就拐上屋子。
这一回,也不知怎么地,宝淳这小萌娃,居然和她亲了个香吻就放她离开了……
“媳妇,咱们明天一大早就出门,上省城了?”
霍立钊跟在妻子身后洗漱,知道她爱干净,他不光将脸面洗了,连脖子手臂啥的,能擦都擦干净了。
自始以后,他是个爱干净的好男人【乖崽】。
“可以,那我这就开始、收拾行李吧。”魏秀儿回了笑,进了屋没外人了,她这才抱住他腰撒娇:
“老公,谢谢你!你都不提前跟我说去找小哥……”
【嗯,嫁个成熟睿智的丈夫,省事省心不说,还事事替你考虑周全了,真是好棒的老公哦!】
“你这心里惦记着小哥,还能跟着我放心去省城?这会儿、我家媳妇,”霍立钊听到妻子说好话,眸子一亮,一抬臂就将她抱起来,俩人平视,“嘴这么甜?”
“什么嘛,那在屋外,不好叫,要脸不?”
一听丈夫这话,魏秀儿就知他说啥,耳根略红,眸子灵动一转的笑道:“再说,咱们县城又不兴这种称呼,被人误会你了,咋办?”
“……”霍立钊听懂妻子话里的戏谑之意,他张嘴一咬,“老公现在就让你体验一回!”
“别、老公别闹了,我今天好累了。”魏秀儿“咯咯”一笑,被他压在床上,她只能搂住他脖子撒娇:
“老公,求你了~真的,腿还肿着,走路摩到都会痛。”
“难受吗?那我去给你倒点温水擦擦,咱们再上上药。”
听到小娇妻这话,霍立钊动作一顿,深吸口气在她耳畔吮了口,挺身起来,嘴里还无奈难堪地低喃:
“媳妇,你这身皮,到底是怎么养出来的?这么嫩……”
“那你到底是嫌弃、还是喜欢呀?”
魏秀儿嗔了丈夫一眼,被他拉着坐起身,抱怨道:
“怪我啰~我也不想啊,可我自小身体就差,跳不得、跑不得,天天呆在家里,皮肤都不见阳光,哪能跟你这种皮实的相比。”
皮肤太嫩真不是好事!
她现在这皮肤已算是被她用珍珠粉养过了,好多了。
刚重生那会儿,她一不注意就被蚊虫叮,一红一大片,跟过敏似的还痒人,她手还贱时不时就要去抓一下,一爪破皮就苦逼了……
偏偏她就住在农村里,这蚊虫是防不胜防的,一不注意就冒出这么一两个,你还消灭不了!
“傻媳妇,我怎么会是嫌弃,我这不是心疼你难受?”
霍立钊瞪了眼小娇妻,见她微拧起秀眉,“媳妇等等,我去打盆水进来。”
“嗯。”
魏秀儿摸了摸耳尖,低低气嗤了声:这能怪她嘛,明明是他太过火地说……不过,她这身皮,确定是嫩过了。
主要是她基本不见阳光。
在娘家时,家里粗活轮不到她做,她最累的活,就是洗衣服了。
就连洗被褥这些重的,都不用她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