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系统观点来看,小生境作为群体在整个环境中的一个区域,它与较大的环境存在系统联系,这种联系既以竞争的形式,也以互惠交换的形式来表达;小生境自身也是一个生态系统和社会系统的集合,当我把小生境描述为一个自足的“星团”时(见第7章),是从仪式的维系、农事活动的互惠互助来加以说明的。我认为竞争排他性原则不是小生境的全部特征,互惠交换与竞争排他性共同构成了小生境的基本特征。此外,在中国情景下,小生境研究应充分考虑历史和政治的维度,在多民族的边疆环境下还应考虑族群和文化多样性的问题。
在洮州,农耕汉族和游牧的藏民之间存在着不同的小生境,我们看到的情况是他们彼此既有纷争又兼互助合作。有一首“花儿”唱出汉藏在早期接触中争夺资源的历史记忆:“藏民们占下的好草山,汉人们占下的米粮川。”正如拉沃所说,现在观察到的对稀缺资源分别使用的情况,正是过去竞争的结果。汉族人的土地和藏民的草山都是稀缺资源,当他们的生计区域确定后,他们又共享同一个食物交换网,因而不同的小生境实际上减少了对稀缺资源的竞争,并维持了文化差异性和文化多样性。
对于生态人类学家来说,占有一个小生境是人类群体为获取稀缺资源而采取的策略行动,那么小生境是否恒久地存在着攫取和争夺的张力呢?当小生境发展到一定阶段,会出现人口扩张的问题,小生境不堪重负,于是对稀缺资源的争夺变得剧烈和频繁起来,人地关系紧张的局面必须克服。据梁方仲的统计,1685年甘肃省耕地面积人均37.72亩,1812年便跌至1.62亩,说明人口增加土地趋紧的问题。由于洮州气候和土壤肥力的原因,这里的人均耕地比这数字要大。在洮州的历史上人地矛盾有通过战争形式解决的先例,如同治兵燹使人口减少了十之六七,光绪五年仅有3万人多一点。避难的回民返回洮州遇到无地可种的局面。洮州民间传说,在明初人少地多的情况下,居留洮地的部分屯田军士和江南移民在朝廷劝农屯垦的号召下,曾经有过跑马占地的情景。西路流传着这样的说法:汉族的先民们“头站占了太平寨,二站占了鸡心山,三站占了青石山”。这样就形成了西路、东南路的农耕小生境和北路林区小生境。当占据过程进入发展阶段时,小生境中的群体发现,消除紧张、增加生计的合作与互助可能更有利于生产。在最初的资源争夺结束以后,人们没有沉溺于瓜分土地的游戏之中,而是转向积极的合作——为了更有效地抵御生态压力,尤其是雹灾,加强农事合作。随着人口增长,汉族又分化出许多小生境,组织形式是以龙神庙为中心形成的18个青苗会,一个青苗会可视作一个小生境。组织的存在使取食和社会联系变得更有效率,如乾隆二十年“洮郡城乡七会众姓草山记碑”就记载了“城乡七会”参与处理草山纠纷的情况。虽然有时在面对草山、耕地之争时,组织表现出它的活力,但我认为组织产生的动机和目标不仅是为了竞争,也是为了更好地合作,尤其是群体内的合作,采取一致的行动来保证效率。一般的小生境理论在强调排他性之时没有充分注意人类群体之间广泛存在互惠交换的传统。
洮州的社会组织是采取扩大的形式,青苗会之间和青苗会村落之间所采取的合作形式为:第一,共同举办仪式,如迎神赛会和“扎山”仪式、秋报愿;第二,村落层面的集体行动,看青、搬场、防雹;第三,联村行动,对跨地域的生产互助活动、仪式、社会治安等地方事务进行沟通和磋商。地方社会的互惠活动是在小生境内部乃至地域组织之间完成的,依我的观察和对地方文献的分析,互惠的经济生活与排外性竞争共存于小生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