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河在慈济那边儿绕了一个大弯,将慈济放在了河的北岸,但到了新化,它却拐了回来,将新化隔在了南岸,江来率领的一万右军,花了整整一天功夫,这才渡过了洛河,踏上了新化的土地,然后一路狂奔,杀向新化内地。
洛河之上,剩下了十数条浮桥以及无数大大小小的船只,一个尉五百人留在了洛河边上守卫这些,以便等待身后的主力赶到。
正是八月盛夏季节,哪怕是到了夜晚,天地之间,仍然像是一个硕大的火炉,烧得人有些喘不过气来,虽然身处洛河边上,但那点河风,显然有些杯水车薪,并起不了太大的作用。留守的五百人显然有些熬不住这火炉一般的天气,那流动的河水的哗哗声,对于他们而言,是一种极大的诱惑。
先是卸了身上沉重的甲胄,这样的天气之下,穿着一身甲胄,那可不是一般的难受,在大军之中,将军的眼皮子底下,再难受也得硬挺着,但此刻,右军大将江来已经率部直扑新化,山中无老虎,自然便是猴子称大王了。
校尉马延自己也觉得有些热得受不了。在左右亲兵眼巴巴的可怜眼神之中,他终于还是挥了挥手,“分班,一个哨一个哨的到河里,凉快一下。”
有了校尉发话,士兵们发出一声欢呼之声,靠近河边的一个哨五十名士兵,已是迫不及待的三两下扒光了身上的衣服,卟嗵卟嗵的扎到河里,痛痛快快的游了起来。
“校尉,您也去了甲胄吧!”一名亲兵讨好的走了过来:“这前面有江将军的大军,后面是江郡守的主力,我们在中间,能有什么事儿?”
马延哼了一声:“这要是让江郡守看见我们如此衣衫不整,岂不是大事不好?”
“郡守大人与我们有一天的路程呢。又不能长翅膀飞过来,先凉快一下,等郡守大人过来,我们早就甲胄鲜明,军纪肃然了。”亲兵嘻嘻笑着。
马延提着刀鞘,敲了敲对方的头盔,当当地响着:“就你小聪明,想洗澡就去,完事了,给我提两桶水过来。”
“好呐,谢谢校尉!”亲兵狡计得逞,笑呵呵的便跑开了,看着亲兵远去的身影,马延终于还是没有忍住诱惑,卸下了身上的盔甲,盘膝坐在了地上,扯了一根青草在嘴里嚼着。
有点苦,苦过之后,还有一丝丝甘甜。
其实马延没有搞清楚为什么要打这一场仗。向大越尽忠效力?他不这么认为。马延可是读过书的,虽然江郡守在出兵之时,义正辞严的向所有人申明,他要匡扶大越,拨乱反正,将窍居大位的秦风赶出越京城。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当初大王出兵剿灭洛一水的时候,江郡守为何一毛不拔,不但一兵不出,连粮草也没有出一点点,现在大越已经亡了,连皇帝都被人宰了,这个时候江郡守跳出来说是要匡扶大越,能服众么?
特别是与蛮族联合,更让马延心里极其不爽。那些蛮人到了抚远郡,可没少干坏事,不少抚远郡的百姓都遭了殃,至少马延知道的便有不少于十件,被上头压了下来,如果按照律例,那些蛮人,该被五马分尸才对。
不知为何而战?马延心中很是迷茫,也许是江郡守自己想当皇帝吧?如果他当真成功了,自己会不会也能捞一个将军当一当呢?
马延扁了扁嘴,将这个想法赶出了脑子,慈济一点,让他有些胆战心惊,他倒不是认为自己就比明军差了,但明军的那些武器,着实有些超出了他的想象啊。如果当时主攻的是右军,自己还能活着坐在这里吗?
他摇了摇头,左军可是伤亡了三千余人。自己的运气一向不怎么好,要不然三十出头了,还只混了一个校尉,如果当时自己也在进攻的队伍当中,说不定已经挺尸了。
现在挺好,没有什么风险。与明军的这场大战,马延的的确确没有什么信心,这个霹雳营还是明军之中最没有名气的一个,要是换作了其它几个大名鼎鼎的,只怕抚远军会更惨一些。
要是蛮子也挡不住明军的主力,抚远的老巢,到时候保得住吗?自己的家,家人,可都在哪里,要是被明军抄了老巢,那可怎么办?
呸的一声,他吐出了嘴里的草渣,乌鸦嘴。一定会赢得,一定要赢,要是输了,覆巢之下焉有完卵,自己可不想当丧家犬。